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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产科特需门诊VIP服务合作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5 浏览:883次

为提产科特需门诊服务质量,满足多元化医需求,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以下我院)现面向会公开遴选一家合作机构,负责为特定客户体提供院内助服务。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报参选。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称:产科特需门诊VIP健康服务合作项目

2.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一年

3. 合作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

4. 服务内容:合作机构须向其会员提供在我院境内的产科特需门诊及检查的预约、专职陪诊、检后随访、健康管理等诊疗性助服务。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 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复印件。

2.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资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需提供:① 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② 公司注册未满一年,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 同时须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4. 履约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职服务团队、设备设施与专业技术能力,须履约能力承诺函(原件)。

5. 合规记录:参选人须承诺:

   · 近三年内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及重大负面情;

   ·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情严重的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罚款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

   · 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原件)。

6. 参与形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须《非联合体参与承诺函(原件)。

三、服务与管理要求

合作机构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 服务责任:合作机构独立承担其向客户所提供服务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服务质量、客户投诉及可能引发的全部法律与经责任,我院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 人员标准:陪诊人员应身体健康、形象端庄、沟通能力突出,具备国家承认的初中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电脑。女性年龄原上不超过50岁,身高不低于1.55米。

3. 形象识别:合作机构应为陪诊人员提供统一、整的制服及目的上岗证,其着装格须与医院环境相协调,并经我院事认可。

4. 管理对接:设专职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全面协调与沟通,保信传递高效、畅通。

5. 行为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在院区内严禁事任何医疗性、有创操作。

6. 投诉与赔偿:因合作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原因引发的投诉或纠纷,由合作机构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医疗序。造成我院损失的,合作机构须负责全赔偿。

7. 环境优化:如需协助我院优化特需服务环境,须保证所用材料安全、环保,施工过程不得影响科室正常运作与消防安全,方案须经我院书面准。

8. 宣传规:所有关本项目及与我院合作的宣传内容、方式,必须事先获得我院书面准,实、合法,不得夸大或误导消费者。

四、遴选文件递交

参选人须所有资格要求及服务要求对应的证明文件,按序装成册,密封20251017递交至海淀区妇幼保健院住院楼4层医务科办公室(海淀区西北旺六里屯南路6号)。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62538899-6028